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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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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12-04 15:04来源:省招商引资局网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08〕6号)和《四川省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方案》(以下称《意见》和《方案》)精神,加快我省工业开放合作步伐,实现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今年全省工业力争引进国内到位资金1000亿元,境外投资10亿美元,30个承接重大产业化项目落地开工,“六带、一链、四集群”产业格局形成雏形。  (一)加强承接产业的引导和指导。按照“7+3”(含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要求,研究制定承接转移产业的导向,引导与指导科学承接。  (二)加强重点承接园区建设的支持和指导。按照全省工业园区(集中区)发展规划,加强对重点承接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支持和指导,加强对园区内做大做长做强产业链重点承接项目的引导和扶持,打造有效承接载体,加快推进集中承接。  (三)加强各类生产要素的调度和保障。重点抓好承接重点工业项目落地后的煤电油气运的调度和保障,做好资金的协调和支持,确保承接见效。  (四)积极搭建承接产业转移的合作平台。按照“三向、四层”的开放战略和总体部署,突出并强化成渝经济区产业分工合作,深化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主动对接长三角、中东部和东盟、台、港、澳产业合作,做到主动承接。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全省经委系统要按照省委确定的“六带、一链、四集群”,依据“7+3”(含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抓好“研究和制定承接转移产业导向”、“研究和落实相关促进政策”、“积极主动开展产业促进”等项工作。  (一)牵头负责工作  1、成-德-资-自-宜装备制造产业带。由重大装备处牵头,技术改造处、机械冶金建材处配合,成都、德阳、资阳、自贡、宜宾市经委协同完成相关工作。  2、成-德-绵-南-资汽车产业带。由产业政策处牵头,技术改造处、机械冶金建材配合,成都、德阳、绵阳、南充、资阳市经委协同完成相关工作。  3、成-遂-南-达纺织服装鞋业产业带。由轻工纺织处牵头,技术改造处配合,成都、遂宁、南充、达州市经委协同完成相关工作。  4、川南化工产业带。由医药化工处牵头,技术改造处配合,宜宾、自贡、乐山、泸州、内江市经委协同完成相关工作。  5、成-德-绵-自-宜核电产业链。由重大装备处牵头,技术改造处、机械冶金建材处配合,成都、德阳、绵阳、自贡、宜宾市经委协同完成相关工作。  6、川东北天然气产业集群。由医药化工处牵头,技术改造处配合,达州、广安、南充、巴中、广元、遂宁市经委协同完成相关工作。  (二)配合参与工作  1、成-绵-乐电子信息产业带。由技术创新处牵头,配合省信息产业厅完成相关工作。  2、成-乐-绵硅产业带。由机械冶金建材处牵头,配合省信息产业厅完成相关工作。  3、攀西钒钛产业集群。由机械冶金建材处牵头,配合省发改委完成相关工作。  4、泸-宜-乐沿江产业集群。由经济运行处、电力处牵头,配合省发改委完成相关工作。  5、丘陵地区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由轻工纺织处牵头,配合省农业厅完成相关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制定全省承接的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按照我省“7+3”(含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积极提出全省承接的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提高承接产业转移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此项工作由技术改造处牵头,产业政策处、技术创新处、对外经济合作处、机械冶金建材处、轻工纺织处、医药化工处、重大装备处以及各市(州)经委配合。  (二)加强承接园区建设的支持和指导。以工业园区、特  色产业集中发展区为主要承接载体,抓好园区规划,突出产业特色,加快配套建设,创新园区开发机制,提高园区承载能力。此项工作由综合处牵头,各市(州)经委配合。  (三)抓紧推进产业配套体系的完善。积极引进我省重点产业的产业链缺失、薄弱环节的企业和项目,鼓励龙头企业将研发、制造、服务等流程外包,引导各类中小企业积极主动与大企业和重点项目配套协作,吸引和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参与融资担保、信息咨询、技术服务、人才培训、法律服务等各类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建设。此项工作由企业处牵头,各市(州)经委配合。  (四)加强对落地承接企业生产要素的保障。重点抓好外来大企业、大项目落地后煤、电、油、气、运等各类生产要素的调度和保障,做好资金的协调和落实。此项工作由经济运行处、电力处、工商与财经协调处牵头,技术改造处、煤炭处、上市公司办公室配合。  (五)积极搭建承接产业转移的合作平台。加强西南协作区和与周边省(区、市)的区域合作,强化成渝经济区产业分工合作,深化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主动对接“长三角”、中东部省市以及东盟、台、港、澳泛区域合作,积极开展承接产业转移促进活动,6月份在江浙进行一次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承接对接活动。此项工作由对外经济合作处牵头,各市(州)经委、各处室配合。  (六)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公开、平等、规范  的市场准入制度,推进我省与东部地区统一产品认证、著名商标共享、区域名牌合作互认、企业监管信息共享,建立质量技术标准一体化的框架体系、打假治劣快速反应工作机制、统一开放的技术服务市场。此项工作由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市(州)经委配合。  (七)积极营造承接产业转移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我省承接产业转移的亮点和成果。此项工作由宣传中心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八)加强承接产业转移信息平台建设。建立经委系统承接产业转移的网络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此项工作由信息中心牵头,对外经济合作处、各市(州)经委、各处室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加快推进工业领域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省经委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主任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全委力量,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承接产业转移政策措施,统筹重大产业转移项目区域布局和要素配置,协调项目促进重大问题。此项工作由对外经济合作处牵头。各市(州)经委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把工作责任和目标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人员,协调推进本地区产业承接的相关工作。  (二)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各市(州)经委要立足自身区位环境、产业基础、资源优势,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操作性强的承接产业转移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要明确产业定位,细化产业选择,促进关联转移、成链集约、聚集发展,建立主动抓产业承接的长效机制。5月底前,各市(州)经委将具体实施方案报送省经委。  (三)建立重大承接项目促进服务机制。各市(州)要紧紧围绕我省产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经委系统职能作用,建立和落实重大承接项目目标责任制,从项目启动、项目谈判、项目落户、项目建设等多个方面,积极主动地加强与招商涉外部门、行政服务部门的协调和配合,通过上下联动、部门联动,解决好重大承接项目在产业布局、土地、能源、运输、融资、环保、审批服务等方面的问题。  (四)建立督查督办的考核机制。各市(州)要把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成效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部门督办责任制和跟踪落实责任制,实行全程跟踪和服务。  (五)建立和完善信息互动对接机制。各市(州)要积极主动加强与招商和涉外部门的信息互通,及时提供产业动向和分析、工业园区布局、产业及企业需求等方面的情况。充分利用招商涉外部门对外渠道多、信息畅、了解国内外市场的优势,及时了解和掌握全球资本流动和产业转移的新趋势以及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的合作意向、投资布局和重点,逐步建立起工业部门与招商涉外部门的信息互动对接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情况互明。  (六)建立定期情况报告制度。各市(州)经委、各处室必须每月10日前定期通过省经委网络报告上月工作动态,每季度必须定期统计和上报承接产业转移项目情况,重点承接项目要随时报告。要加强调查研究,全面分析本地承接产业转移的形势、面临的问题和发展趋势,尤其要加强对重大问题的分析研究,并及时上报专题分析材料